12月15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進一步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境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12月16日,教育部召開新聞發布會對《意見》進行了解讀。
教育部教師工作司司長任友群表示,文件明確要減掉的是中小學教師不應該承擔的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項,包括減少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社會事務進校園、報表填寫工作、抽調借用中小學教師事宜等內容。確保對中小學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在現有基礎上減少50%以上,清理后保留事項實行清單管理。
任友群指出,減負不等于沒有負擔,《教師法》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中小學教師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必須承擔的職業負擔,是正常、合理和必要的負擔。文件明確要減掉的是中小學教師不應該承擔的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項。具體來講:
第一,要減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設置上抓規范。除教育部門外,其他部門不得自行設置以中小學教師為對象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確需開展的要商教育部門,按程序報批后實施。評價上重實績。堅決克服重留痕輕實績的形式主義做法,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務APP(應用程序)上傳工作場景截圖或錄制視頻等方式來代替實績工作評價,不能工作剛安排就開展督查檢查評比考核。清理上定目標。經過清理,確保對中小學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在現有基礎上減少50%以上,清理后保留事項實行清單管理。
第二,要減社會事務進校園。主要有六大類:對于扶貧任務,要充分運用校園和課堂,通過扶智方式為阻斷貧困代際傳遞多作貢獻;對重大專項任務,確需中小學教師參與的,由教育部門嚴格按要求依程序統籌安排;對城市創優評先任務,原則上不得安排教師上街執勤或做其他與教師職責無關的工作;對于街道社區事務,要在不影響正常教育教學的情況下,積極吸引中小學校參與社區建設相關活動;對于教育宣傳活動,可根據實際需要合理融入教學安排,不得重復安排;對于強制攤派無關事務,堅決杜絕,不得隨意讓學校停課出人出場地舉辦有關活動。
第三,要減報表填寫工作。規范精簡各類報表填寫。要統籌安排各類報表填寫工作,避免教師重復報數據、多頭填表格。規范教育統計和調研工作。除國家統計局外,其他部門開展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教育統計工作須向同級政府統計機構報批備案;針對中小學教師開展的調研活動,須經教育部門同意并部署。提升數據采集信息化水平。要健全各類教育信息數據庫,努力做到一次采集多次使用,讓信息多跑路、教師少跑腿。
第四,要減抽調借用中小學教師事宜。從嚴規范借用行為。對于借用中小學教師參與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重大決策部署任務的,在不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情況下,應經縣級以上教育部門同意,并報同級黨委審批備案,借用期限原則上不超過半年。從嚴規范培訓活動。除人社部門依法依規開展的培訓之外,避免安排中小學教師參加無關培訓活動。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切實履行責任,嚴格落實審批和報備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推進。省級黨委和政府要根據文件精神,列出具體減負清單。各級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宣傳引導、督促落實。各級教育部門要在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認真落實好組織實施工作。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工作納入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對省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納入省級教育督導部門對市縣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督導結果作為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