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達417億元的格力電器股權轉讓案,政府層面的審批程序已完成。
12月15日晚,格力電器公告表示,格力集團轉讓格力電器15%股份事項獲珠海市政府和國資委批復同意。
公告表示,12月13日,珠海格力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格力集團”)函告公司,格力集團收到珠海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珠海市國資委”)下達的《珠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珠海格力集團有限公司協議轉讓所持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15%股份暨簽署股份轉讓協議的批復》、《關于同意格力集團協議轉讓所持格力電器15%股份暨簽署股份轉讓協議的批復》,珠海市政府和珠海市國資委已批復同意格力集團與珠海明駿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協議轉讓格力電器 15%股份的交易事項。截至發函之日,本次股份轉讓尚未完成股份過戶手續。
12月2日,格力電器控股股東格力集團與珠海明駿簽署股份轉讓協議,約定珠海明駿以46.17元/股的價格受讓格力集團持有的格力電器15%股份,轉讓價款高達約416.62億元。國資大股東退位,格力電器由此進入高瓴資本時代。
圖片來源:上市公司公告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