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紅星新聞記者從相關知情人士處獲悉,日前,河北“愛心媽媽”李利娟向河北武安市公安局遞交《解除扣押凍結申請書》,申請對此前被武安市公安局扣押的相關財物解除查封、扣押、凍結,予以退還。
↑李利娟(注:現用名李艷霞)申請返還扣押財產
此前,武安警方披露的細節里,李利娟名下有各類賬戶45個,存有人民幣兩千多萬元,美元25500元。紅星新聞記者獲取的一審判決書內容顯示,對于李利娟非法獲取的財產,武安法院判決,被告人李利娟等敲詐勒索違法所得人民幣75萬余元,依法予以追繳,返還被害人;李利娟詐騙所得56萬余元,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李利娟在上述《申請書》中稱,2018年5月份開始,武安市公安局因偵查案件為由,將李利娟部分財物扣押,但是扣押物與申請人案件無關系,也未隨案移送,現在案件審理結束,邯鄲市中院作出了生效判決,“根據法律規定,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以內解除查封、扣押、凍結。”
相關知情人士向紅星新聞記者介紹,李利娟要求解封的財物,包括2000余萬元銀行存款。李利娟在《申請書》中提出,所有財產由其子打理和接收。
紅星新聞記者獲取的相關案件資料顯示,此前,李利娟被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包括銀行卡、現金、存折、購物卡、金銀首飾、手表、手機、煙、酒、茶葉、保健品等。
紅星新聞記者多次撥打武安市公安局相關辦公電話,試圖詳細了解李利娟申請被扣財物解封一事,未獲回應。
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2019年9月30日,李利娟案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20年有期徒刑的判決。紅星新聞記者獲取的邯鄲市中院《刑事裁定書》內容稱,李利娟“系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首要分子”。
↑李利娟部分被扣財物
此外,紅星新聞記者獲悉,2019年11月1日,李利娟被送往河北省石家莊女子監獄執行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