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夏天,一則《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讓垃圾分類理念迅速蔓延至全國,現在,北京垃圾管理條例開始征求意見。
據北京市政府網站14日消息,北京市城市管理委日前起草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修正案(草案送審稿)》(下稱草案送審稿),現公開征求意見。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2019年10月14日至11月13日。
此前在6月18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主任孫新軍在一檔直播訪談節目中表態,上海已經明文規定,混合投放垃圾最高要處以200元罰款,“北京也不會低于這個數”。而從此次發布的草案送審稿來看,事實上處罰標準明顯嚴于上海版強制垃圾分類的規定——草案送審稿明確:個人未將生活垃圾分別投放至相應收集容器而拒不改正的,將被直接“頂格”處以200元罰款。
北京版方案處罰力度嚴于上海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修正案(草案送審稿)》,包括以下內容:
黨政機關:推行無紙化辦公,提高再生紙的使用比例,不使用一次性杯具等用品。
餐廳外賣: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餐具或者日用品。
酒店旅館: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并應當設置醒目標識。
電商快遞:快遞企業在本市開展經營活動的,應當使用電子運單和環保箱(袋)、環保膠帶等環保包裝。電子商務企業應當提供多種規格封裝袋、可循環使用包裝袋等綠色包裝選項,并運用計價優惠等機制,引導消費者使用環保包裝。
小區家庭:提倡有條件的居住區、家庭安裝符合標準的廚余垃圾處理裝置。
在對比分析此次北京市公布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修正案(草案送審稿)》和今年7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后,記者發現,兩者之間最大的區別是:“北京版”的違法垃圾處罰措施,力度要明顯強于“上海版”的處罰。
比如說,草案送審稿第十八條規定:“個人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第一項規定,未將生活垃圾分別投放至相應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00元罰款。”
而上海的相應內容則是這樣規定的:“個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將有害垃圾與可回收物、濕垃圾、干垃圾混合投放,或者將濕垃圾與可回收物、干垃圾混合投放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二款)。
將兩個條款的規定進行對比后可以發現:在上海,如果有人“混投”垃圾而拒不改正,那他將會被處以50~200元不等的罰款;而在北京,一旦上述條款得以實施,如果發生同樣的情況,違規者則會直接被“頂格”罰款200元。
對于在京的各類單位來說,相比起上海,一旦違反強制垃圾分類的有關規定,其罰款額的下限也比較高。
例如,草案送審稿規定:餐飲服務提供者或者餐飲配送服務提供者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調羹等餐具的,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而在上海,如果出現這樣的行為,那目前按照規定商家將被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除了罰款,北京、上海的單位和個人違反生活垃圾管理規定可能會影響信用。草案送審稿中明確,“行政機關根據本市關于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規定可以對其采取懲戒措施。”
京滬垃圾分類標準略有區別
從此次公布的草案送審稿來看,北京擬執行的垃圾分類標準也與上海版方案有一些區別。
在草案送審稿中,北京生活垃圾被分為“廚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類。而在上海,生活垃圾則按照“濕垃圾、干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的劃分標準來進行分類。
7月1日,被稱為“史上最嚴”的《上海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正式施行,至今已有三個多月。上海生活垃圾分類的實效如何?據解放日報報道,10月10日,最新數據顯示,三季度居住區達標率已由去年年底的15%提升至80%,居民普遍參與垃圾分類,部分居住區的居民習慣養成良好,已不需志愿者值守。
針對居民反映強烈的“垃圾投放時間與上下班時間完美錯開”的問題,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接下來將建立常態長效機制,制定誤時投放點管理指導意見。
垃圾分類已成趨勢,上海已經先行一步,并且效果顯著,下一個會輪到誰?
2019年4月,住建部同國家發改委、生態環境部等有關部門正式印發文件,要求到2020年,46個重點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目前除上海以外,《無錫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也于9月1日正式實施。無錫垃圾分類工作步入“強制時代”。無錫明確,未按照規定要求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個人,由環境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