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3月15日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由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于1983年確定,目的在于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范圍內得到重視,以促進各國和地區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與交往,在國際范圍內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
“每一屆3·15晚會都在為維護消費者權益、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完善法律法規而努力。”
說到底,今天特殊的原因是因為要維護“消費者權益”。長期來看,消費者權益的維護,不應該是針對個別案例“放大鏡”+“聚光燈”式的狹義維權,更應該要通過長效機制促進行業不斷變化以滿足消費者不斷升級的需求,在中國,消費者權益的內涵也在發生著劇烈的變化。
在中國的消費升級大潮下,消費者的消費習慣正在從“單純地追求低價”,到追求“商品品質和服務體驗”上轉變。邁入小康社會的中國,物質前所未有的充裕,人們的購物欲望和購買能力相比往日有大幅提升,人們希望買更有品牌,更有品質的好產品,也希望獲得體驗更好的服務,特別是“高學歷、高收入和高職位”的三高人群成為消費增長的中流砥柱后,品質消費變得日益流行。
正是瞄準這一點,3月14日,京東聯合央視及30余家“CCTV國家品牌計劃”成員啟動第二屆“3.15京東國品日”,旨在促進更多品牌實現從“中國制造”向“中國質造”的轉型升級,進而滿足消費者對品質消費的追求。
京東憑什么能促進中國質造?
不論是從“京東,只為品質生活!”這句話,還是“雙11全球好物節”這個名稱,都能感受到京東在向外界傳遞“品質購物”的愿景。京東也是這樣做的,通過多年來潛心構筑的自有物流體系、供應鏈和品控能力、自營+平臺的B2C模式,京東已經是一個可與“品質”直接劃上等號的零售平臺。
京東擁有較為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這個體系包括自創的各種質量檢測標準,行業協會和政府部門等第三方力量,360度的線上品控全流程,以及各種品控技術,用來嚴格把控產品質量。針對自營商品,京東直接對自營供應商根據品質等進行評分,而這個評分會決定其采購比例,對供應商形成立竿見影的品質化引導;針對平臺商家,則會“建立相應模型,商家的品質,把QCR和CCR作為平臺價值取向里面非常重要的指標,影響到這些商家在我們整個平臺店鋪評分的獲取。”
說白了,不論是自營采購還是平臺商家,京東從入駐審核到監管到評分評級都有一套完整的體系,來確保他們的商品是高品質的,再結合獎懲體系的設計,來引導平臺上的企業不斷進行品質提升,進而變相地加速了企業從中國制造向中國質造的升級。
更深層的來看,京東可以將其用在平臺上的品質管理體系和經驗,開放給企業,進而幫助他們進行內部的質量管理和提升。商家跟京東一樣,也要面臨不同的供應商,也有決定產品品質的多個環節需要進行品質把關,要做好商品品質就要有科學的品質管理體系、工具和經驗,京東在品質管理上已經取得有目共睹的成功,在京東整個生態都在全面開放的戰略下,其品質管理體系、資源、能力、技術和經驗也將開放出來,賦能給平臺商家甚至外部企業,進而促進中國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