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從廣州飛往上海虹橋的南航CZ3539航班在登機過程中,一名已登機旅客所攜行李在行李架內冒煙并出現明火,機組配合消防和公安部門及時進行處置,未造成進一步損害。
對此,廣州白云機場公布了調查結果。
據央視新聞報道,廣州白云國際機場安檢護衛部總經理張瑞珠表示,我們開包員經過檢查發現這個充電寶,沒有超過100瓦特,也就是2萬毫安以下,也有商標,所以當時就放行了。只要在機艙里,按照嚴格要求我們檢查過的,即使是冒煙著火,乘務人員都經過專業訓練,能很快把不安全事件制止。
同時,機場方面提醒廣大旅客,根據民航局規定,旅客隨身攜帶的充電寶,額定能量不得超過100Wh(瓦特小時),大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經航空公司批準后可攜帶,超過160Wh的禁止攜帶,且鋰電池充電寶不能辦理托運,只能隨身攜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