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上競拍車輛,原以為以143.6萬元買到一輛車,不料由于自己的失誤竟是以1436萬落槌成交,算上傭金,競買人最終要支付1500多萬元。
這樣奇葩的事情就發生在廣西,如今競買人已毀拍,并面臨被扣下30萬元保證金的困境。
二手賓利躍至1400多萬元,或是因“手滑”
這起網絡拍賣發生于今年8月5日,拍賣的標的物是一輛二手賓利轎車,車輛的起拍價是86萬元,由南寧海關委托廣西公務拍賣行有限公司進行拍賣。
該車從8月5日上午8時起拍,當天21時結束,一共有159次出價記錄。
為什么一輛全新也不會超過600萬的賓利會被競拍到至1400多萬元?記者查詢了該車的競拍記錄,發現該車的第139次出價為”1403000“元,而之后的第140次由另一位競買人出價”14300000“。
一些多次在網上競拍車輛的二手車商猜測,第140次出價的競買人應該是想出價”1430000“,可能是”手滑“多加了一個”0“,結果將車輛的競拍價格一下從140.3萬元拉升至1430萬元。
奇怪的是,車價拉升至1430萬后,后續還有幾位競買人沒有發現,車輛最終以1436萬元成交。
競買人共需支付1500多萬!
據介紹,該車進行了兩次拍賣,第一次起拍價約為151萬元,結果流拍了,8月5日是第二次拍賣。
該車輛的”競買須知“中已明確,拍賣時的起拍價、成交價均不含拍賣傭金,買受人除了需支付成交價款外,還需按成交價的5%支付拍賣傭金。
如此計算,這位競買人還需支付71.8萬元的傭金,與車款合計需要支付1507.8萬元。
記者查詢了解到,《拍賣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拍賣標的價款,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拍賣標的再行拍賣的,原買受人應當支付第一次拍賣中本人及委托人應當支付的傭金。再行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原買受人應當補足差額。
競買人已毀拍
30萬元保證金將打水漂
據了解,此次的天價競買人是來自廣東的一位李姓女士,而她并非是將車價從140.3萬拉升至1430萬的第140次出價者。目前,李女士已經毀拍,其支付的30萬元保證金將不予以退還。
據受委托拍賣該車的有關人士透露,李女士已以”拍賣過程出現重大失誤“為由,起訴至南寧一城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