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網站近日公布的中國證監會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顯示,經查,中國證監會發現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招商證券”,600999.SH)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投行部門未配備專職合規人員;部分投行異地團隊未配備專職合規人員;部分分支機構未配備合規人員;部分分支機構合規人員不具備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二是部分合規人員薪酬低于公司同級別平均水平。三是未見合規總監有權參加監事會的規定。四是部分重大決策、新產品和新業務未經合規總監合規審查。
上述情況違反了《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八條、《證券公司合規管理實施指引》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一條的規定。
按照《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招商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公司經營管理層應當按照《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的要求,切實履行合規管理職責,為合規總監、合規部門、合規人員履職提供充分的人力、物力、財力、技術支持和保障。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1991年7月創立的招商銀行證券業務部,目前公司注冊資本32.27億元,員工總人數2000人。截至2019年9月30日,深圳市招融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為第一大股東,持股23.51%。
2018年4月26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向公司下發了《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市場自律處分決定書》([2018]9號),就招商證券作為泰安市泰山投資有限公司相關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商,未能及時跟進監測該發行人資產無償劃轉事項并督導該公司進行信息披露相關工作等問題,對招商證券做出以下處分決定:(1)給予招商證券誡勉談話處分;(2)責令招商證券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并在收到處分決定書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協會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2019年5月27日,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簡稱“香港證監會”)于其官方網站發布新聞稿,招商證券下屬子公司招商證券(香港)有限公司(簡稱“招證香港”)因在擔任中國金屬再生資源(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申請的聯席保薦人時(2008年11月至2009年6月)沒有履行其應盡的盡職審查責任,香港證監會對招證香港采取譴責并處以罰款2700萬港元的紀律行動措施。
2019年5月30日,香港證監會于其官方網站發布新聞稿,招商證券下屬子公司招證香港在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期間因錯誤處理客戶款項有關的監管違規事項及內部監控缺失,被香港證監會采取譴責并處以罰款500萬港元的紀律行動措施。
2019年9月11日,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向公司北京朝外大街證券營業部下發了《關于對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外大街證券營業部采取責令改正并增加合規檢查次數措施的決定》([2019]96號),認為該營業部在為某客戶開立融資融券賬戶時,由于員工操作失誤,該營業部將融資融券賬戶錯誤關聯到另一客戶股東賬戶下;在代銷產品過程中,該營業部向某客戶進行風險提示的留痕缺失。因此,北京證監局對該營業部作出責令改正并增加合規檢查次數的監督管理措施決定。
《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合規負責人應當對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內部規章制度、重大決策、新產品和新業務方案等進行合規審查,并出具書面合規審查意見。
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自律組織要求對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報送的申請材料或報告進行合規審查的,合規負責人應當審查,并在該申請材料或報告上簽署合規審查意見。其他相關高級管理人員等人員應當對申請材料或報告中基本事實和業務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及完整性負責。證券基金經營機構不采納合規負責人的合規審查意見的,應當將有關事項提交董事會決定。
《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各業務部門、各分支機構應當配備符合本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合規管理人員。
合規管理人員可以兼任與合規管理職責不相沖突的職務。合規風險管控難度較大的部門和分支機構應當配備專職合規管理人員。
《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證券基金經營機構應當保障合規負責人和合規管理人員充分履行職責所需的知情權和調查權。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召開董事會會議、經營決策會議等重要會議以及合規負責人要求參加或者列席的會議的,應當提前通知合規負責人。
合規負責人有權根據履職需要參加或列席有關會議,查閱、復制有關文件、資料。合規負責人根據履行職責需要,有權要求證券基金經營機構有關人員對相關事項作出說明,向為公司提供審計、法律等中介服務的機構了解情況。合規負責人認為必要時,可以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名義直接聘請外部專業機構或人員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證券基金經營機構應當制定合規負責人與合規管理人員的薪酬管理制度。
合規負責人工作稱職的,其年度薪酬收入總額在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年度薪酬收入總額中的排名不得低于中位數;合規管理人員工作稱職的,其年度薪酬收入總額不得低于公司同級別人員的平均水平。
《證券公司合規管理實施指引》第二十八條規定:證券公司業務部門、分支機構可以根據需要設置合規團隊負責人或合規專員等專職合規管理人員,合規團隊負責人或合規專員應當由其所在單位一定職級以上人員擔任,并具有履職勝任能力。
證券公司從事自營、投資銀行、債券等業務部門,工作人員人數在15人及以上的分支機構以及證券公司異地總部等,應當配備專職合規管理人員。
《證券公司合規管理實施指引》第三十一條規定:證券公司應當明確合規總監有權出席或列席會議的范圍,并于相關會議召開前及時通知合規總監參加。合規總監有權出席或列席以下會議:
(一)董事會及有關專門委員會會議;
(二)監事會會議;
(三)總經理辦公會議;
(四)涉及公司“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事項的會議;
(五)經營管理層有關專門委員會會議;
(六)各類經營管理專題會議;
(七)有助于合規總監充分履職的其他會議。
以下為原文:
關于對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經查,我會發現你公司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投行部門未配備專職合規人員;部分投行異地團隊未配備專職合規人員;部分分支機構未配備合規人員;部分分支機構合規人員不具備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二是部分合規人員薪酬低于公司同級別平均水平。三是未見合規總監有權參加監事會的規定。四是部分重大決策、新產品和新業務未經合規總監合規審查。
上述情況違反了《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八條、《證券公司合規管理實施指引》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一條的規定。
按照《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我會決定對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公司經營管理層應當按照《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的要求,切實履行合規管理職責,為合規總監、合規部門、合規人員履職提供充分的人力、物力、財力、技術支持和保障。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中國證監會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