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網站昨日公布的中國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蘭銀罰字〔2019〕第2號)顯示,深圳瑞銀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簡稱“瑞銀信”)甘肅分公司存在違反反洗錢相關規定的違法行為,中國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對該公司處以罰款人民幣40萬元,并對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處以罰款人民幣3.5萬元。
瑞銀信成立于2008年,以支付業務系統平臺開發、為合作金融機構開發商戶、專業化POS終端運維服務為主營業務。目前其已經服務超過1000萬中小微商戶,覆蓋全國20多個省市。深圳瑞融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為公司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97%。瑞銀信于2014年7月16日獲得央行第五批第三方支付牌照,并于今年7月10日成功續展。在此次續展中,瑞銀信失去了安徽省、內蒙古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的銀行卡收單權限。
據不完全統計,此次被罰,已經是深圳瑞銀信年內收到的央行第5份罰單,也是近三年來收到的第11份罰單。
2019年3月14日,瑞銀信青島分公司存在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的行為,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對其責令限期整改,并處罰款12萬元。7月12日,瑞銀信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被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責令在一個月內改正,并處以罰款人民幣9萬元。11月14日,瑞銀信違反反洗錢相關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對該公司合計處以罰款人民幣40萬元,對相關責任人員合計處以罰款人民幣2萬元。12月6日,瑞銀信長沙分公司未按規定落實收單外包業務管理;未按規定落實特約商戶資質審核;未按規定落實特約商戶檔案管理,中國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依法對其責令改正,并處7.5萬元罰款。
中國人民銀行東營市中心支行(東銀)罰字〔2017〕第7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瑞銀信東營分公司違反支付結算業務規定,被處以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2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發布的深人銀罰〔2018〕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瑞銀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因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被罰,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要求瑞銀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并罰款21萬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為2018年3月13日;2018年6月,瑞銀信河南分公司因反《銀行卡收單管理業務管理辦法》、《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被中國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處以7萬元罰款。
2017年4月,瑞銀信因存在違規開展銀行卡收單業務,被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處以罰款3萬元人民幣的處罰;2017年7月,瑞銀信廣西分公司又因違反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相關規定被中國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警告并罰款人民幣6萬元;此后的2017年12月,瑞銀信因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相關制度規定被中國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處以2萬元罰款。
以下為原文:
中國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
序號 |
企業名稱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行政處罰內容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 |
做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日期 |
備注 |
1 |
深圳瑞銀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甘肅分公司 |
蘭銀罰字 〔2019〕第2號 |
違反反洗錢相關規定 |
對該公司處以罰款人民幣40萬元,并對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處以罰款人民幣3.5萬元 |
中國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 |
2019年 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