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工傷認定公司不愿意出示公司的證件怎么辦
做工傷認定公司不愿意出示公司的證件,解決辦法如下: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勞動者可以攜帶相關資料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勞動仲裁的申請,再請求確認勞動關系,最后申請工傷認定。工傷鑒定所需要的材料有工傷確認書或工傷委托書、醫療終結臨床體檢診斷表、相關醫療資料等。
二、申請工傷認定時效是否有限制
申請工傷認定時效是有限制的,具體情況如下:
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
2.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
找法網提醒您,對于工傷認定未能提交充分資料,同時在行政機關發出補正通知書后規定時間內未能做出補正的,工傷認定機關理應不受理。
對于工傷認定超過申請時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體指勞動關系的確認、醫療尚未終結等),工傷認定機關可以駁回申請,不予受理。
三、工傷公司怎么賠償
勞動者遭受工傷事故,相關工傷權益的保障問題應是首先最關心的問題,如果因工負傷,并被認定為工傷,工傷職工依據用人單位是否繳納了工傷保險,可以獲取如下賠償:
1.如用人單位依法為工傷職工繳納了工傷保險,用人單位則需支付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工資、構成傷殘的話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及職工離職時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項目。
2.如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工傷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則還應由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基金應支付給工傷職工的所有賠償項目,即工傷醫療費和康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傷殘扶助器具費、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或傷殘津貼及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最后還有一點需要特別注意,即便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了工傷保險費,但用人單位未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未給勞動者申報工傷認定,那么在此期間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仍應由用人單位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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