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發布了《全球1.5℃增暖特別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顯示,全球溫升2℃的真實影響將比預測中的更為嚴重,若將目標調整為1.5℃,人類將能避免大量因氣候變化帶來的損失與風險。業內專家認為,這是第六次評估周期內發布的重要報告。
其實,早在2015年,《巴黎協定》就提出,本世紀末前,把全球平均溫升控制在前工業水平的2℃以內,并將努力把溫升限定在1.5℃內。
這些目標不過是避免氣候變化最嚴重影響的最低目標。但盡管如此,國際社會仍遠未走上正軌。中國科學院大氣物理研究所特聘研究員黃剛告訴《中國科學報》記者,目前全球的平均氣溫比工業化前的水平已高出接近1℃, 而此時重新提出在本世紀末把溫度控制在1.5℃內,是一個迫在眉睫的全人類的行動的警示. 它需要引起全球各國家的重視。
目前,已有研究數據證明,溫升1.5℃情境下的影響比2℃情境下有所減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能源研究所研究員周大地向《中國科學報》表示,此次的研究報告是為《巴黎協定》中提到的爭取把溫升限定在1.5℃內的可行性提供證據,并說明實現該目標的路徑。
盡管,溫度升高對一些地區的影響可能是積極的,比如溫度已有的升高為中國東北地區的農業帶來利好,但整體長期來看,依然是弊大于利。中國農業科學院環發所原所長、研究員林而達向《中國科學報》表示,未來相當一段時間內,無論高排放,還是低排放,溫度都將持續升高,而此次《報告》中提到的將溫升穩定在1.5℃的不確定性、難度、實現路徑仍需要深入分析和細致研究。
“此次溫升控制在1.5℃的目標不同于以往的IPCC歷次報告,以往是假想排放曲線預估升溫的幅度和與之相對應的氣候變化和適應問題,而此次是提出最終到達的溫度目標而沒有規定到達目標所采取的排放曲線,因此帶來的是全新的氣候動力學問題”黃剛說。
無論如何,人們對“盡快采取行動,優于踟躕不前”已達成共識。能否實現把全球溫升控制在1.5℃內意味著在土地、能源、工業、建筑、交通和城市方面進行“快速而深遠的”轉型。
如何實現這一目標,周大地表示,中國面臨著能源結構、發展模式的調整,意味著一些行業的限制,比如煤炭行業,一些產業的發展,比如可再生能源。調整過程過程是否會影響中國的發展,我們的成本如何,尚待研究。
新的問題出現了。自1860年以來,全球CO2濃度曲線從未出現過下降或變緩,黃剛認為,針對CO2濃度未來的變緩或下降的氣候反饋的研究尚未全面展開,特別是針對區域的影響存在更大的不確定性。這可能會對“CO2濃度下降,全球溫度也隨之下降”等思路提出挑戰。
自然并非人類想象的那樣簡單,占地球表面的71%的海洋在調控全球溫度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CO2濃度持續升高情況下,當各大洋增溫時,全球溫度快速增暖,當各大洋溫度變化不一致時,全球溫度便會停滯或減緩;而當CO2濃度減緩或降低時,海洋特別是海洋深層可能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使得地球溫度仍處于增溫的狀態。”黃剛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