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網購都是七天無理由退貨,為什么在毒App上就不行?”
成都市民郭先生近日在毒App上購買了兩件衣服,因個人原因想要退貨,卻被客服告知物品不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
客服表示,如果顧客想退貨的話也可以,就必須給99元的技術服務費。
郭先生對此有些不解:“客服告訴我平臺規則就是這樣,但是國家規定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他們為什么不遵守?”
顧客:
不論未發貨還是已收貨
要退貨都必須給錢
據官網介紹,毒APP是集運動潮流裝備交易、球鞋潮牌鑒別、互動圖片社區于一體的綜合移動互聯網平臺。
購買流程為顧客下單付款,賣家將物品發送至“毒”平臺進行正品鑒別,鑒別后平臺再將物品發送給顧客。
郭先生在毒上買了兩件衣服,一件未發貨,一件已收到貨。
郭先生試了一下覺得衣服有點大,就想把兩件都換成小一號的,“結果在APP上找了一下,連退換貨的按鈕都沒有,根本都沒有退換貨的渠道。”
無奈之下郭先生聯系客服,客服表示無法換貨,但是可以退貨,“但是退貨就必須要給違約金,我都沒聽過買衣服退貨還要給違約金這種事。”
根據客服中心給出的取消訂單方法,顧客在下單30分鐘內是“購物冷靜期”,在冷靜期內可以聯系客服取消訂單,30分鐘后再申請取消訂單,平臺就會根據不同的交易環節收取不同的費用。
據了解,在賣家未發貨前,需支付28元違約金;賣家已發貨平臺未鑒別需支付58元違約金;平臺正在或者已鑒別未發貨,需支付鞋類60元,其他物品65元的查驗鑒別服務費及打包物流服務費;平臺已發貨需支付鞋類89元,其他物品99元的查驗鑒別服務費及打包物流服務費。
“也就是說,我未發貨的這一件要取消訂單需要給28元,收到貨的這一件要退貨需要給99元。”郭先生有些無奈,“意思是如果退貨,我最后一件衣服沒要,就白虧100多元?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這個規定到底對毒PP有沒有用?”
毒APP:
“平臺規則 無法解釋”
對此,記者咨詢毒APP客服。客服告訴記者,毒APP只是一個交易平臺,平臺上的各位賣家有些是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有些是不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的,顧客根據自己可接受的條件來決定是否下單購買。
記者注意到,在商品展示界面并沒有顯示該賣家是否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在咨詢客服后得知,只有在付款界面點擊賣家旁邊的“小問號”按鈕,才能看到該賣家是否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
而無論賣家是否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顧客在收到貨之前取消訂單,都必須根據物品的交易環節支付相應的違約金或者查驗鑒別服務費,“也就是說就算你購買的那家賣家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且沒有發貨,你取消訂單依然要給28元違約金。”而顧客在收到貨之后再退貨的話,就不適用于上述的規定。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的商家就無需顧客支付違約金,只需顧客承擔來回運費即可;而不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的商家就需要顧客支付89(鞋類)/99(其他)元的技術服務費,才能退貨。當記者問到違約金收取是否合規時,客服表示“這是平臺的規則,無法解釋。”而當記者提及根據《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第三條,網絡商品銷售者應當依法履行7日無理由退貨義務。并將該文件截圖給客服時,客服直接關閉了對話,不做回應。
律師:
網絡商品銷售者
應當依法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義務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江露仙律師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第三條規定:“網絡商品銷售者應當依法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義務。”
如果屬于法律規定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的商品,銷售者應根據《暫行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網絡商品銷售者應當在商品銷售必經流程中設置顯著的確認程序,供消費者對單次購買行為進行確認。如無確認,網絡商品銷售者不得拒絕七日無理由退貨。”
該平臺在購買界面并沒有設置顯著的確認程序,消費者很難注意到“不支持七日無理由退貨”的提示,消費者對此與商家并未達成共識。
而平臺對于取消訂單規定收取的違約金,系平臺單方面規定的格式條款。消費者既然收到貨物后有權退換貨,在商家發貨前亦是有權取消訂單,消費者可以適當補償商家因取消訂單造成的合理損失,而要求消費者還應支付違約金,屬于明顯加重消費者責任的格式條款,不符合《合同法》第四十條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條的規定,應屬無效。
記者也撥打了“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專線電話咨詢此事,相關工作人員表示:
如果消費者購買的不是消費者定作的商品;鮮活易腐的商品;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期刊這四類不適用于7日無理由退貨規定的商品,那么消費者購買其余商品,網絡商品銷售者應當依法履行7日無理由退貨義務。
如果網絡商品銷售者拒絕退貨,那么消費者可以撥打12315進行投訴。
關鍵詞: 毒APP退貨需支付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