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開發的個人所得稅手機App上線已有兩周,網友們圍繞這款App的討論不乏“‘被入職’從未見過的陌生企業”。
1月16日,一名網友向澎湃新聞反映,他使用個人所得稅App時發現,信息顯示自己曾受雇于安徽師范大學。1月1日,他在App上提出申訴,“我從未在安徽師范大學任何部門任職過”。
1月16日,上述網友收到信息提醒:“您于2019年1月1日發起的對安徽師范大學的冒用行為舉報已經處理完畢,請登錄個人所得稅App(或網頁版)通過‘異議處理記錄’功能查看詳細處理情況。”
根據個稅App上的反饋信息,受理此事的稅務機關為國家稅務總局蕪湖市鏡湖區稅務局納稅服務段,而官方判定這名網友不是安徽師范大學的雇員。
有過“被入職”類似遭遇的網友不在少數。例如,廣西新聞網此前報道稱,1月7日,納稅人李女士下載了國家稅務總局開發的“個人所得稅”App,開始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在填完“住房貸款利息”一欄的信息后,準備提交。沒想到,在選擇申報方式時,扣繳義務人/工作單位一欄出現了兩家公司。李女士說,其中一家是自己目前正在任職的單位,而另一家單位從來沒有接觸過。
廣西稅務部門工作人員表示,如果納稅人目前僅在唯一一家單位任職,但填報信息時卻跳出現了其他單位,可能有三種情況:一、納稅人曾與該單位有經濟上的來往,例如曾獲得過該單位發放的勞務費,而該單位在之前填報納稅信息時有誤,將納稅人默認為了自己的雇員;二、納稅人曾在該單位任職后又離職,但該單位沒有對信息進行更新;三、納稅人個人身份信息被陌生企業盜用,成為了企業的“影子員工”,虛報不存在的工資成本,以達到偷逃企業所得稅的目的。
另外,《北京日報》此前報道提到,職工如果在注冊個人所得稅App時對任職受雇信息有異議,可以發起在線申訴或直接向稅務機關反映,保障自身權益。積極發起申訴,可以幫助稅務機關得知哪些企業在使用虛假的個人信息充人頭,從而為打擊逃稅提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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