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c
同時,證監會對鄭領濱還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證監會最初對其立案調查時所涉及的股票是19只,經當事人的申辯后只認定了12只。當事人也曾提出了認定違法所得時予以考慮2014年至2015年“牛市”的影響,最終被證監會駁回。
2008年12月25日,“繆某妹”證券賬戶由繆某妹(鄭領濱母親)在鄭領濱陪同下,于浙商證券杭州蕭山恒隆廣場證券營業部開立。調查顯示,結合證券賬戶交易終端硬件信息(IP、MAC、硬盤序列號、下單手機號)、資金往來、詢問筆錄等證據,“繆某妹”證券賬戶實際上由鄭領濱控制使用。
隨后,鄭領濱控制和操作“繆某妹”證券賬戶,通過盤中拉抬、虛假申報、漲停板虛假申報、開盤集合競價階段虛假申報影響虛擬開盤參考價、盤中打壓等多種異常交易行為,操縱“四川長虹”等12只股票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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