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證監會發布《關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制度的指導意見》,要求進一步縮短重大資產重組最長停牌期限;明確上市公司破產重整期間其股票原則不停牌。并明確提出,上市公司股票超過規定期限仍不復牌的,證券交易所應當強制復牌。新規實施半個月來,上市公司停復牌情況如何,數量上出現了什么變化?“停牌釘子戶”又如何表現?
證監會層面的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制度落地半月有余,A股市場停牌股票數量下降,據《證券日報》記者統計,截至11月21日,A股市場停牌股票僅有42只,停牌比例不足1.2%,其中停牌超過10天的股票30只,超過一年的股票3只。在此之前,11月5日當日收盤后,滬深兩市有61只股票停牌,停牌率為1.7%。
今年11月6日,證監會發布實施了《關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確立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的基本原則,最大限度保障交易機會。明確以不停牌為原則、停牌為例外,短期停牌為原則、長期停牌為例外,間斷性停牌為原則、連續性停牌為例外;壓縮股票停牌期限,增強市場流動性。進一步縮短重大資產重組最長停牌期限,明確上市公司破產重整期間其股票原則不停牌。同時強化了股票停復牌信息披露要求,如提高了初始停牌時的信息披露標準。
川財證券研究所金融產品團隊負責人楊歐雯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11月6日證監會發布的《意見》,是證監會就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減少交易阻力和引導長期資金入市回應市場關切后,為減少交易阻力所出臺的第一項細則條文。
楊歐雯認為,上市公司停牌制度是保證信息披露公平及時,提示重大風險,維護交易秩序的手段之一,但近年來存在上市公司任意停牌、長期停牌等問題,一方面對資本的流動性造成負面影響,一方面暴露出信息披露不完善的弊病,對投資者權益造成損害。證監會出臺《意見》是對上市公司規范治理的約束,也是對中小股東權益的保護,有利于維護交易秩序,促進資本市場的穩定健康發展。
統計顯示,11月12日國際實業成為第一家根據《意見》審慎停牌原則,正在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但暫不停牌的上市公司。截至11月21日,在42只停牌股票中,有14只因重大資產重組停牌,10只因重大事項停牌。
“一個規范和市場化的股票市場是吸引長期資金和外資機構的基礎。” 楊歐雯認為,目前A股市場不足1.2%的停牌比例已經與境外市場基本一致。此次停復牌制度的進一步規范,一方面,是監管層通過進一步明確停復牌基本原則和申請制度,強化信息披露要求,構建良好的市場環境;另一方面,一些被暫停上市的上市公司也在積極采取措施恢復上市。可以看到,在多方位政策全面監管下,以炒殼概念等投機套利的方式正在消解,市場和政策已經構成了一定的良性反饋,資本市場的制度建設已初見成效,這對吸引長期資金入市和外資機構資金流入有相當的積極作用。
楊歐雯同時認為,市場制度的規范有序推進了A股市場的國際化。當前資本市場以推進基礎制度改革和加強對外開放為兩條主線,停復牌制度從內部規范了資本市場,構筑了更加成熟的資本市場,制度合理、規范交易的市場能夠獲得更多境外投資者的青睞,這對于A股市場的國際化和推動A股市場納入國際指數有積極作用。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