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西海岸新區金融辦獲悉,新區出臺政策加快投資 (基金)類企業集聚新區,擴大現代金融產業發展規模,全力提升實體經濟發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進經濟和金融良性循環、健康發展,計劃今年基金規模突破1000億元。
西海岸新區新近出臺的《關于加快投資 (基金)類企業集聚發展的意見》中,重點對各類投資(基金)類企業落戶新區、投資新區給予一系列的獎勵扶持。主要內容包括:2018—2020年,設立15億元的股權投資引導基金 (每年5億元),用于鼓勵投資(基金)類企業集聚發展;投資區內單個企業期限滿1年的,按投資額(扣除政府引導基金后)的1%給予獎勵,最高400萬元;購買自用辦公用房的按100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補貼,最高500萬元;租賃辦公用房的前三年按500元/平方米/年的標準補貼,第四、五年按300元/平方米/年的標準補貼,最高200萬元;對投資(基金)類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等,自形成地方財政貢獻后5年內,給予其個人形成的區級實得財力80%的獎勵,已存續企業從本意見發布之年度起開始享受,獎勵人數不超過5人;對投資(基金)類企業轉讓限售股取得的收益在進行分配時扣繳的個人所得稅,年度形成區級實得財力50萬-200萬元 (含200萬元)的,最高按區級實得財力的80%給予獎勵;200萬—500萬元(含500萬元)的,最高獎勵90%;500萬元以上的,最高獎勵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