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上海市發改委等六部門印發《關于促進本市汽車消費若干措施》。《措施》中指出,2020年12月31日以前,本市個人消費者報廢或轉出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的燃油汽車,同時在本市注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符合要求的國六排放標準燃油新車,并在本市公安部門辦理車輛牌照登記手續的,本市給予每輛車4000元的財政補貼。
《措施》中也包括積極支持新能源汽車消費。對消費者在本市使用具有獨立報樁電表的個人自有充電樁充電產生的電費、以及在本市公共或專用充電設施充電并使用上海充電設施公共數據采集與監測市級平臺支付結算的電費和服務費,本市給予每位消費者5000元補貼。
此外,《措施》中還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增加公共領域燃料電池汽車示范線路,重點支持物流車示范應用。
關鍵詞: 新能源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