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發現,3月14日,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就廣州花生日記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傳銷(直銷)違法行為作出處罰決定。行政處罰內容包括:責令整改、罰款,責令處罰150萬元人民幣,并沒收違法所得7306.58萬元人民幣,合計7456.58萬元。有機構統計發現,這是迄今為止國內社交電商最大一筆罰單,被稱為“天價罰單”。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花生日記”APP平臺按照消費者喜好、推廣費用金額大小等設置篩選條件,主動選擇推介“淘寶聯盟”中相關商家的商品信息。平臺規定只有注冊成為花生日記會員,才能登錄瀏覽商品信息,并通過平臺鏈接至天貓或淘寶購買商品。
從2017年7月28日至2018年9月25日立案期間,當事人以平臺運營商可獲取其發展的會員所購買的商品一定比例的傭金為誘餌,發展了多個粉絲數量多、流量大的流量運營公司,作為其分公司(也稱之為運營中心),再由這些分公司去管理運營商,運營商負責發展會員,按照層級提取酬金。在上述期間,當事人通過設定“平臺(分公司)—運營商—超級會員—超級會員……超級會員”的層級式管理架構,采取多層級傭金計提制度和會員升級費用等手段,發展會員2100多萬人,會員層級最多達51級,會員遍及全國各省市,收取傭金金額達4.56億元。還公布了當事人采用傳銷方式從事經營活動的情況等。
社交電商為何頻觸法律紅線?對此,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方超強律師認為,社交屬性的銷售裂變增長速度太誘人,平臺雖然已經做了有效的規避措施,但是跟監管層面的認定不同。 華商報記者 黃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