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法草案確立了我國新型外商投資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對外商投資的準入、促進、保護、管理等作出了統(tǒng)一規(guī)定,是對我國外商投資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創(chuàng)新。
外商投資法草案分為六章,包括總則、投資促進、投資保護、投資管理、法律責任、附則,共41條,其中“投資促進”和“投資保護”兩個專章,共計18條,占據(jù)草案較大篇幅。
外商投資法草案規(guī)定,國家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國家對負面清單之外的外商投資,給予國民待遇。
外商投資法草案同時規(guī)定,國家依法保護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的投資、收益和其他合法權益。外商投資企業(yè)依法平等適用國家支持企業(yè)發(fā)展的各項政策。
2018年3月,《國務院2018年立法工作計劃》明確提出制定外商投資法。
2018年12月,國務院將外商投資法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2018年12月下旬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對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
2019年1月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對草案進行了第二次審議,并決定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外商投資法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