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訊(記者 趙浪)記者從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獲悉,日前接到群眾舉報,西安市藍田縣轄內一影視基地景區,在經營場所張貼景區消費不收取現金的誤導性違法宣傳內容,人民銀行藍田縣支行立即啟動行政執法程序,在其上級單位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的督導下,依法對該旅游企業違法行為進行了調查取證和行政警告處罰。
這是我省第一例因“拒收現金”誤導性違法宣傳開出的罰單。同時,也是全國針對“拒收現金”進行行政處罰的首個案例。
根據游客舉報線索,人民銀行藍田縣支行行政執法檢查組嚴格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執法檢查程序規定》,向該違法旅游企業出示《檢查通知書》和《執法證》,組織被檢查單位有關人員學習了《中國人民銀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人民幣管理條例》,并通過調查取證、問詢談話等方式固定了證據。 經宣傳引導和依法取證,該旅游企業對其“拒收現金”誤導性宣傳的違法事實沒有任何異議,最終人民銀行藍田縣支行依法給予該旅游企業行政警告處罰,并責成其立即撤銷不當違法宣傳,消除不良社會影響。
該旅游企業負責人表示,人民銀行的執法檢查為其上了一堂實實在在的依法經營課,人民幣是我國的法定貨幣,也是我們的“國家名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拒收人民幣現金。今后,旅游景區保證為游客在消費過程中提供包括現金和非現金支付在內的多種支付方式,采用合法的宣傳方式和宣傳語言,確保廣大游客的合法權益。同時,該旅游企業負責人也因宣傳不當造成的違法行為和不良社會影響對廣大游客和消費者深表歉意。
據悉,今年7月份以來,中國人民銀行在全國范圍內集中整治拒收現金行為,規范旅游、餐飲、零售、交通運輸等行業以及行政事業、公共服務等領域的現金收付行為,以維護人民幣流通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迄今已收到顯著成效。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