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北京市就《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共租賃住房轉租、轉借行為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總體來看,社會各界對北京市進一步加大公租房轉租、轉借行為監管力度給予高度肯定和支持,認為該政策將推動北京市公租房運營管理進入新階段,是促進北京市公租房監管體系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
針對《通知》具體內容,北京市住建委介紹,北京市制定的公租房違規轉租轉借查處標準,是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1號)等有關規定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處罰內容包括取消家庭各類保障房資格,停止發放租金補貼,退回承租住房,并按有關規定處以罰款和追繳違法所得等。同時,結合北京特色,還增加了更為嚴厲的處罰條款,要求各區住房保障部門,應將違規家庭的信息記入不良信息檔案,自取消資格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允許該家庭再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含市場租房補貼)及共有產權住房。5年后再次申請且取得備案資格的,應以市場租房補貼方式保障為主。
《通知》也提出,加快建立完善各部門間信用信息共享制度,有關轉租、轉借等違法違規使用公租房的信息,按照國家及北京市相關規定抄送相關部門和單位,對相關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也就是說,承租家庭的一次轉租、轉借行為,將可能為其家庭成員日后的很多行為帶來影響。
北京市住建委提到,11月12日起,北京市再次啟動全市范圍公租房使用監管的新一輪巡查工作。本輪巡查已抽檢公租房項目91個,總體情況良好,存在的個別問題已責令產權單位盡快整改,北京市住建委將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打擊公租房轉租、轉借問題,發現一起嚴厲處理一起,形成震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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