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般的年齡,正是學習的大好時機,但貴港一名少年卻因厭學而早早輟學,后在好奇心的驅使下干起了販毒的不法勾當。日前,廣西貴港市港北區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販賣毒品案,依法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16歲的李某因無心讀書而讀至初中畢業便輟學到社會上打工,后在酒吧里結識社會上吸毒販毒的不良朋友,其出于好奇并貪圖小利而實施販毒的行為。
2017年2月22日凌晨1時許,被告人李某在貴港市港北區一家網娛網咖以人民幣300元的價錢販賣兩小包毒品氯胺酮給陳某。
同日22時許,被告人李某在該網咖再次以人民幣300元的價錢將兩小包毒品氯胺酮賣給陳某。剛交易完畢,被民警查獲。民警從陳某身上查獲了兩小包毒品氯胺酮(凈重1.63克),從李某身上查獲毒資人民幣300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明知氯胺酮是毒品而販賣,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被告人李某實施犯罪時年齡尚未滿十八周歲,依法應當從輕處罰。李某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當庭認罪,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對于扣押于法院的被告人李某的違法所得人民幣300元,依法應予以沒收,上繳國庫。據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黃麗麗 王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