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17日從國家海洋局了解到,2013年以來,國家海洋局與沿海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把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納入海洋開發總體布局之中”的要求,高度重視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劃定海洋生態保護紅線,開展海域海岸帶整治修復,加強圍填海管控。全國圍填海總量下降趨勢明顯。國家海洋局未來還將聚焦“十個一律”“三個強化”,采取“史上最嚴圍填海管控措施”。
據統計,2013年全國填海面積達到15413公頃,隨后逐年下降,年均下降22%。2017年填海面積5779公頃,比2013年降低63%。與2013年前五年相比,全國填海面積降幅近42%。
國家海洋局副局長林山青表示,圍填海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沿海用地緊張,為沿海基礎設施建設、新興產業聚集區、重化工基地、裝備制造基地等提供了承載空間。但同時,不合理的圍填海和違法的圍填海也給海洋生態環境、海洋開發秩序帶來了一系列問題。2017年,國家海洋局經國務院批準授權,組建國家海洋督察組,分兩批對沿海11個省(區、市)開展了圍填海專項督察,同步對河北、福建和廣東3省開展了例行督察。截至目前,首批圍填海專項督察的6省(區)政府已辦結來電、來信舉報1083件,責令整改842件,立案處罰262件,罰款12.47億元,拘留1人,約談110人,問責22人。
他介紹說,結合第一批督察情況來看,6省(區)共性的、突出的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3個方面:一是節約集約利用海域資源的要求貫徹不夠徹底。部分地區脫離實際需求盲目填海,填而未用、長期空置,個別項目違規改變圍填海用途,用于房地產開發,浪費海洋資源,損害生態環境。二是違法審批,監管失位。有些地方從資源環境監管部門到投資核準部門,從綜合管理部門到具體審批單位,責任不落實、履職不到位問題突出;違反海洋功能區劃審批項目,化整為零、分散審批等問題頻發;基層執法部門對于政府主導的未批先填項目制止難、查處難、執行難普遍存在;違法填海罰款由地方財政代繳,或者先收繳再返還給違法企業,行政處罰流于形式。三是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不力,陸源入海污染源底數不清,局部海域污染依然嚴重;督察組排查出的各類陸源入海污染源,與沿海各省報送入海排污口數量差距巨大。
結合督察整改工作,國家海洋局方面表示,將聚焦“十個一律”“三個強化”,采取“史上最嚴圍填海管控措施”。
“十個一律”“三個強化”是指:違法且嚴重破壞海洋生態環境的圍海,分期分批,一律拆除;非法設置且嚴重破壞海洋生態環境的排污口,分期分批,一律關閉;圍填海形成的、長期閑置的土地,一律依法收歸國有;審批監管不作為、亂作為,一律問責;對批而未填且不符合現行用海政策的圍填海項目,一律停止;通過圍填海進行商業地產開發的,一律禁止;非涉及國計民生的建設項目填海,一律不批;渤海海域的圍填海,一律禁止;圍填海審批權,一律不得下放;年度圍填海計劃指標,一律不再分省下達;堅持“誰破壞,誰修復”的原則,強化生態修復;以海岸帶規劃為引導,強化項目用海需求審查;加大審核督察力度,強化圍填海日常監管。
國家海洋局還同時介紹了我國海洋生態修復的總體情況。隨著“藍色海灣”、“南紅北柳”、“生態島礁”海洋生態重大修復工程的不斷推進,“十二五”以來累計投入中央財政資金137億元,修復岸線260多公里,整治修復海島52個,恢復修復濱海濕地面積4100多公頃,修復沙灘面積1200多公頃,受損海洋生態系統得到初步恢復,取得了良好的社會、經濟和生態效應。下一步,將進一步壓實地方政府在海洋生態修復工作中的主體責任,并通過獎補資金等手段方式鼓勵支持地方政府開展修復工程,計劃到2020年,完成不少于66個海灣的整治,完成不少于50個生態島礁工程,修復岸線不少于2000公里,修復濱海濕地面積不少于1.8萬公頃。到2025年,近岸海域水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生態功能和服務價值顯著提升,生態環境整治修復能力全面提升,基本實現“水清、岸綠、灘凈、灣美”的美麗海洋建設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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