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社”報道,韓國法院18日以破壞工會合法活動為由,對三星電子董事長李相勛判處1年半的有期徒刑。
報道稱,李相勛與其他約25名被告被控破壞三星電子服務公司外包工發起的工會活動。其中,三星電子服務公司為三星電子旗下負責維修的事業單位。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判決指出,2013年三星電子服務公司工會活動展開之際,三星集團前菁英策略辦公室設法采取一連串策略手段,阻礙了工會運作。
三星的多位主管與員工不同程度涉入案情,他們找出關于工會成員的敏感信息,藉以說服他們離開工會,造成擁有活躍工會的外包公司倒閉,也拖延了勞工與管理階層之間的協商。
三星電子表示,“關于公司過去對于工會活動的看法與了解,未符合社會期待,我們虛心接受。”
首爾大學教授樸善應(Park Sang-in 音譯)形容這項判決是韓國司法體系進一步改革的象征。據稱,韓國過去的司法體系對于被定罪的商業人士都是從寬判決。
樸善應說,“三星新領導人李在镕必須建立起與全球同步的標準。”
關鍵詞: 三星董事長被監禁